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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4章牧奴 (第3/5页)
孩子。 但是在七八岁年纪的时候,家中遭受了一场大难,一伙马匪出现了;家人在抵抗中被杀,他被马匪抓获了之后卖了出去,成为一个乌孙小部落的牧奴。 虽然当牧奴,帮人放羊的日子很是辛苦,吃得最差、最少的食物,平时只能与羊群居住在一起,连一个属于自己的帐篷都没有。 往往冬日一场稍大一点的暴雪,都会有着让他冻死、饿死的危险。 但是怎么说了?也比起了当前的奴隶生涯,更为得舒服一些。 可惜的是,在大概两个月之前又一支马匪突袭了他们的部落,仓促之间部落中的战士很快就被打败。 剩下的人包括了他在内,都沦为了等待出售的奴隶。 如果仅仅是这样,那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。 因为类似于这样的攻杀和被贩卖,在西域这样的地方实在是太过于平常的事情了;不是你抢我、就是我抢你。 就好像他们的部落,面对强大对手时就是温顺牧民,否则拿起了刀箭就是马匪。 道德、尊严、荣誉? 用部落首领的话来说,只有传说中土地肥美的中原大地上,那些富足的汉人们,才会讲究这些没用的东西。 其实只要能活下去,樊猎其实不在乎是为了部落放羊,还是为了主人放羊。 反正对于他这样一个低贱的牧奴来说,不可能有娶上一个女人的机会了;在部落中,又有哪一个女人会看上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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