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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章 (第2/2页)
制造抢劫案。这不是英雄救美的捷径,而是通向牢狱之灾的绝路。 后悔也迟了,现在要想怎么在法庭上为自己开脱?要怎么争取法官与陪审团减少量刑? 一定要否认买凶抢劫的真相。 幸好先下手为强让乔纳森死亡,没第二个人能证明抢劫案是他主导的。 莫伦静静观察沃尔,看到他的紧绷,也看到他的弛懈。 不难推测原因,这人是在庆幸乔纳森的死无对证。 另外,法庭判决不只看证据,无形中也会受到其他因素影响。 沃尔的律师从业经历让他更熟悉大不列颠法庭审判的流程、不同法官的性格以及如何影响陪审团。 即便他是事务律师不出庭辩护,也具备了认识大律师的广泛人脉。 同样是杀人,过失杀人与杀人灭口的量刑不同。一个极具经验的刑辩律师,甚至能打出无罪释放的结局。 真相是只有一个。 残酷的是真相与法律判定的结论,不是每次都会一致。 莫伦认得清现状,不会盲目乐观。 现阶段,她与雷斯垂德都没话语权。与萨米沃尔对比,更少了在司法领域的优势。 不多时,雷斯垂德带着街区巡查队的六人来了。 分别把乔纳森的尸体拉到停尸间,把沃尔送去羁押所,还要找人给他止血治伤,不能让人直接死了。 “我不想承认,但嫌犯与嫌犯的待遇是不一样的。有的死了也没人追究,有的关几天就会被上面施压放走。” 雷斯垂德低声抱怨,也在提醒莫伦世道的不公平。万一后续沃尔的定罪很轻,她也别太钻牛角尖,怨愤也没用。 “谢谢,我明白。” 莫伦早就不会浪费时间去埋怨,还不如想一想对策。 “做我们能做的。搜查乔纳森的租屋,也别放过沃尔企图逃跑时携带的随身物品。人证已死,就尽可能地找出实物证据。” 莫伦问:“据您所知,现在上交结案报告时,有没有将指纹痕迹纳入定罪的证据?” “指纹?” 雷斯垂德摇头,“我只听说过法国佬想在巴黎警局搞一套新玩意,记录嫌疑人的高矮胖瘦、面部特点、身体特征等,用人体测量的方法建立新的档案库。” 这里面不包括记录指纹。 他又说:“今年,意大利的龙勃罗梭发表了一篇文章。我记不清具体题目,大概是说他对几百个人进行了人体测量,提出了一个假说,具备某些生特征的人是天生犯罪者。 这个观点引起了很大的争议,但不管是反对或者支持,都把测量人体数据与破案联系到了一起,苏格兰场也开始记录相关数据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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