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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32 (第1/3页)
也还好。甚至比之前的其他工作轻松些,毕竟不用再点头哈腰、勉为其难地跟人打交道。只要看好货、算清账,就能用汗水换来真金白银,很符合他的性格。 更重要的是,这份工作非常忙碌,一整天东奔西走,晚上回到家倒头就睡。第二天起来又是同样的辛苦,根本没有空闲、没有精力去琢磨那些乱七八糟的,省却无穷烦恼。 尽管父母担心日后的发展,总劝他早作打算,考研或者考公务员,钱少一点没关系,至少稳定。陈逸鑫照例推脱,却说不出更实在的理由——总不能告诉老人家:你儿子别的都干过,干不成,还不如早点认命。 跑了一年快递,他的肤色不再苍白,而是带上了古铜色的光泽。因为常在路上奔波,体力消耗大,身材倒是更显单薄,没有赘rou却也不显羸弱。只有那双略带忧郁的眼眸,依稀能够辨出当时青葱少年的模样。 差不多时间入职的,要幺吃不了苦撂挑子,要幺干一段时间后顺利转岗,像他这样坚持做下来的真没几个。 分公司的领导见他工作踏实,又是重点大学毕业,也曾流露过提拔的意思,却被陈逸鑫推得干干净净。 他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很好,收入支付父亲的药费绰绰有余,偶尔还能带家人出去吃顿好的,足矣。 Q市这几年发展很快,旧城区一片片地拆,新大楼一幢幢地建,眼见着就要拆到家门口了。父母合计着添点钱,拆迁时弄两套小房子,一套自住,一套留给儿子结婚。陈逸鑫只能笑着说工作太忙,没有时间考虑个人问题,便推着电动车去上班了,根本不接话茬。 他负责的派送点在开发区,尽管从家里出发有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,却位于Q市最南边的新城,离外国语学校和国立大学都很远。大部分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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