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合院之许大茂的幸福生活_第二百五十七章 犯错了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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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二百五十七章 犯错了 (第4/8页)

保证书,以前原先跟金耀祖签的合同,以及金家的房契跟地契,去房管局去登记了。

    因为房子的原主人,即卖方已经不在,无法到场,房管局就没有另立新的买卖合同,而是直接在他们原先签的合同上盖上了鲜红的公章。

    表示对这笔交易的认可。

    不过因为房子的还是在金耀祖的名下,许大茂他们还要凭着这份买卖合同去办理过户。

    新的房产证可没这么容易拿到的。

    本来之前私有房产的管理就比较混乱,如果要重新办理房产证,还要经过一系列的手续。

    先是验看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,然后还要实地去考察房屋的现状,最后才是同意办理新的房产证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,如果真要按部就班地去办的话,最长有可能要一年的时间才能办下来。

    可许大茂他们怕夜长梦多,于是四处托关系,终于人上托人,找到了一个在房管局工作的熟人,这才缩短了办理时间。

    不过前前后后,也花了两三个月的时间。

    在这段时间,许父有空就会去房管局晃一圈,问问办理的进度。….今天也不例外,他只是去问一问,也没有抱什么希望,可没想到,竟然得到了一个肯定的答复。

    他当场就愣在了那里,还被办证的工作人员给嘲笑了一回。

    许父也没管这些,签了字,按了手印,抱着房产证就回了家。

    看着房屋所有人那一栏处,手写的“许大茂”三个大字,几人这回终于是踏实了。

    “可惜啊,大茂不在家,要不然他肯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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