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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这马妖,既然女儿如此想吃,还是杀掉吧!  (第3/3页)
以毕生无机会!    而且这个尼尔对女儿又如此忠诚!若留下,他将来必会是自己女儿的极好的工具与武器!    所以,为了防止女儿日后后悔,他就再说最后一句:罗丽莎,你确是父皇母后的骄傲!    人族所有国家的王诸中!凡是年龄与你相近的。论法力,确实都在你之下!    可是,这尼尔,虽是马妖族。却也亦是王诸!    他与你一样都只有十四岁!法力却越过了你!难道这样的妖奴,也没有资格当你的灵宠吗?    罗丽莎闻言,直接气笑了:哈哈哈父王,您明知,本公主与他未曾比试过!您是如何断定他的“法力胜过”本公主呢?    难道您是只瞧着,是尼尔独力打的那贱狮子,本公主自己一个人先回来的这事么?    还有,本公主与那些贱狮也并无对打!    所以您会不会也觉得是因为本公主打不过它们呢?呵呵!    先皇此时心中只是觉得女儿向来心高气傲,不会承认自己技不如人。    虽然女儿真正的实力他自己也并不是太清楚的!    但总之:这马妖,既然女儿如此想吃,还是杀掉吧!    于是便命人;将此马妖拖下去,立刻处死!并将此马之rou做成美食,速速给公主端上来!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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