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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92 (第2/4页)
,在我们找到第一家旅店前,我们可以猎杀一头鹿。” 下意识的,我望向了通往丹莫罗的那条盘亘于峻岭中的羊肠小道,烟雨蒙蒙中,我发觉小道的尽头远远超出了我的视线范围,“我觉得这儿可不止一头鹿将要倒霉。” “我们不往南走,我们去北面的米奈希尔港。”安度因说道,他脱下外衣将它罩在了我的头顶,犹豫了片刻后,又把右脚上残留的那只皮靴脱了下来,端端正正的摆在了身边的大树下,“最近,往南去的路很不安全。” 他的动作让我不自觉的望向了他的双脚与地面。 你或许没有走过山路,那崎岖不平的路面与凹凸的尖锐石子无疑是鞋底的巨大敌手。 只需要在山路上走一小段路,你就会发现,在暴风城里可以穿上半年的结实皮鞋被磨通了底。 他没有鞋子,在这种地方赤着脚走路,真的不是在开玩笑么? “我还有一双厚袜子。”仿佛从我的眼神中看出了我的疑虑,安度因从行囊里掏出了他最后的装备,“我们得尽快启程,不然,日暮时都下不了山。” 起身,我伸手拿过了他手里的匕首,“我相信穿着鞋的我更适合狩猎,看见那头麋鹿了么,它马上就要下锅了!” “嘿!莎拉!别乱来!” * 事实证明,我的狩猎天赋与治疗天赋一样惨不忍睹,完全可以用“毫无”这个词来定论。 我一路追着那头白花麋鹿狂奔,跨过了山间的溪水,跳过了拦路的大树,越过了深达半米的石坑,可是,我就是追不上它。 那头狡猾的畜牲却总是故意在嶙峋的岩石与小道间来回跳跃,把我累的气喘吁吁,更可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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