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武江湖:我为大理寺卿(大理寺卿的江湖日常)_第二百九十章 判决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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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二百九十章 判决 (第2/4页)

我亲眼看见张三在一箭射中我家公子之后,上前重击我家公子,导致我家公子身亡!”

    对于文来福的回答,杨清源也是有心理准备的,这些死士一般都是这样的性子。

    杨清源也没指望文来福能突然如实供述。

    有蒸骨验尸之法为凭,文来福的证言已经不重要了。

    蒸骨验尸法的结果和李青凝主仆、文五的证词相互印证,又能与张三自述的口供相契合,具有高度盖然性,可以排除其他合理怀疑。

    这些就足以作为定案依据了!

    “啪!”杨清源再拍惊堂木,朗声说道。

    “翠华山猎户张三射杀左屯卫大将军文颉之子文破军一案,历时多日,终可定案!”

    “现已查明,人犯张三蓄意杀害文破军,于四月廿九翠华山上,以猎弓将文破军射杀,然正值文破军绑架李府李青凝之际,虽有杀人之心,杀人之行,却无杀人之果,反成大义。综上所述,大理寺对张三判决如下。”

    “人犯张三,判杀人之罪未遂,处徒刑三年,可以银抵罪!”

    “文破军,光天化日,绑架民女,图谋不轨,判非法拘禁、jianianyin未遂,但人犯已死,不再追究!”

    “恶仆文五!为拘禁、jianianyin之帮凶,念及如何供述罪状,罪减一等!处流放三千里,徒刑五年!”

    “恶仆文来福,为拘禁、jianianyin之帮凶,于堂上伪证,罪加二等!处斩立决!”

    “啪!”随着杨清源惊堂木拍下!

    “张三、文破军案,至今日审结,案卷之后,交刑部复核,若有不服之处,可前往刑部伸冤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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