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哲学解读_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四十二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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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四十二) (第12/12页)

想。说来论去“君子只有懂得了和解,而关心爱护其百姓,才是正确的政治方针。”如何得出这个道理呢?正是通过上面的举例,使君子(统治者)认识到造成“负且乘,致寇至”的社会问题的所在,如同一方是“朱门酒rou臭”,而另一方是“路有冻死骨”的社会问题,才是君子思考所解决的问题,也是君子思考如何建立一种长治久安的社会政治问题。“君子维有解,吉,有孚于小人”,正是《周易》构建的君子之治的政治理念。统治者(君子)关心爱护(有孚)百姓(小人),才是走向和解与建立和谐社会的根本。这也是《周易》最早构建的民本思想。

    “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获之,无不利。”

    本句已然是用比喻以喻政治上的道理。这里的“公”是指公侯。这里是借用“公”用箭射杀盘踞在高高城墙上的凶猛之鹰,而寓意什么呢?这“鹰”是象征凶恶的东西,而这凶恶的东西,被“公”所除掉。这里虽是比喻隐患消除了,前进的路上,是无往而不利。但比喻象征什么呢?这里作者为何不说“王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获之,无不利”呢?而是“公”呢?是否象征着,诸公们面对盘踞在高高的都城里某个为害之君,可以联合起来给除掉。这就是体现了作者向往的是“君子”共治的政治思想,而不是王权专制。

    总之,本篇已然是通过正反两面,讲述“和解”的政治道理。而中心体现在和解与和谐,应建立在上体恤下,爱护下的基本原则。即“君子维有解,吉,有孚于小人”的这种政治理念。若违背了这种原则,诸公就可铲除之,才能达到社会的和解与和谐,才能使社会向前发展,即无往而不利。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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