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明1805_第一四二章 殷洲新秩序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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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一四二章 殷洲新秩序 (第5/8页)

临时居留权,这是自由人中最低级的身份,地位仅高于奴隶。

    目的就是迫使其返回其本土,而不是永远赖在商国。

    至于墨洲后裔,大部分本来就是泰西人的奴隶,奴隶属于私人财产,当然允许泰西人带走。

    如果他们实在带不走的,大明只能按照世祖皇帝留下的规矩处理,暂时继续作为奴工继续使用。

    等到大明有了空闲的运力,就送他们返回墨洲老家。

    按照世祖皇帝钦定的“一滴墨”原则,只要祖上混过一次墨人的血,那子孙世代都算是墨人。

    同时,除撒哈拉以南墨洲藩国外,大明本土及其他地区所有藩国,都不得给墨人居留权及以上身份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出现在墨洲以外地区的墨人,都会被大明人视为奴仆。

    朱靖垣打算废奴,但不打算改变世祖皇帝留下的规则。

    哪怕世祖皇帝专门留下了修改的借口,想要实际去改祖制也绝对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。

    朱靖垣的方案是绕开祖制上的限制,

    学习历史上的美国人,将殷洲和其他地区的墨人奴隶,陆续送回他们自己的故乡。

    同时禁止向墨洲以外贩卖墨人奴隶。

    其他的胡人、殷人、南洋、波斯、大食族群的奴隶,也可以采用类似的方案。

    最后逐步完全禁止所有的奴隶贸易。

    这样一来,奴隶制度虽然可能继续存在,但奴隶本身却能够逐步消失。

    就像美国的密西西比州,直到2013年的时候,才实际批准了废除奴隶制度的宪法第13条修正案。

    但这份文件在法律上生效之前,当地奴隶本身早就已经不存在了。

    若昂王子为首的葡萄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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