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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0章 (第3/3页)
再而衰, 三而竭, 最终不了了之了。 虽然初恋很好,但初恋之所以叫初恋,就是因为之后还会有二三四五六恋。 男人嘛, 多的是。 我接受地非常完美,从此以后放弃初恋这棵树, 投入了森林的怀抱。 …… 当然,这些都不是重点。 重点在于, 当我今天终于第一次踏足白秘书的家的时候,我竟然有了一种朝圣的错觉。 “——这双拖鞋可以吗?” 进了高级公寓的门,青年弯下腰,为我从鞋柜里拿出来一双绒软的白色拖鞋,见我点头,放在了我的脚边。 “包和工作牌也给我吧。” 他又接过了我手里的东西,微微一笑,“林小姐,你想喝点什么?” “林小姐……你怎么蹲下了?” “……”我在热泪盈眶。 初恋的家,啊!单恋人的耶路撒冷! 要不是会被以为是变态我甚至想以头抢地捡两块砖带走。 咳嗽了两声,我把拖鞋穿上了,当做若无其事地往他家里走, “喝什么都行,你有什么?” “果汁,伯爵茶,还有酒……当然,林小姐,你喝不了酒。” “我喝不了酒——是我哥告诉你的吗?我好像没跟你一起喝过。” 我穿上了拖鞋,新奇地走进公寓。 我没想到的是,白秘书的家,干净,整洁,明亮……但比我想象中的,要冷清得多。 能够俯瞰城市的高层高级公寓,有着宽阔的布局,挑高的两层。虽然哥哥和我也有类似的房产,但公寓里或多或少有我们个人喜好的东西。 但这里,几乎没有人气。 “林小姐,你忘了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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