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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五十三章在下遂 (第2/7页)
寻常不过的面容,若是钻到人海里,想找都不容易找到。他身上唯一引人注目的,就是斜跨在腰间的那把已染上斑斑锈迹的青铜长剑了。 在战国时代,佩剑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,甚至可以说已蔚然成风。商旅、士子、甚至稍有家资的平民,出门在外无不佩剑,一者佩剑乃自卫的武器,二者也是一种有别于奴隶的身份象征。此时,奴隶制度的残余依旧随处可见,农夫、工匠多属隶籍,地位最低下的。别说佩剑,他们连最基本的人身自由、衣食温饱也是奢望。 赵括见此人虽然相貌平平、衣着寒酸,但那身青色长袍,到也洗得清爽干净,赵括不由地朝这爱干净的平凡人多看了几眼,他喜欢和爱干净的人同店共食,最起码,这士子不会像黄大屠那般脏了自己的眼睛。 赵括心想,此人的气质。显然比一旁的黄大屠高了不知多少个档次,赵括又看了看他那双修长的大手,拇指和食指磨出了厚厚的老虽,他心底已经暗暗断定:此人当是他国游学的士子。 说是士子,因为只有长期握着刻刀、在竹简上刻字的士子手指才会有此特征。 说是他国次至邯郸的游学士子,因为赵括笔虽明了一年多,但这个时代信息的闭塞,这方便书写的毛笔,虽已在赵括境内风行,但暂时还未能推广至列国士林。譬如眼前的这位士子,若是见到了毛笔书写的便利,怎会傻到继续用那笨拙的刻刀。 “清炖牛肚,蒸过来了”随着一声高喊,赵括热气腾腾的饭食已被端上桌来,这次前来跑堂的,换成了一个长着干瘦面庞的汉子。 他正是这“一味居”的老板,显然,刚才生在这里的一幕已经传到了他的耳朵里,他忙把老板娘支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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