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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42 (第3/4页)
了回来,还安抚地顺了顺毛。 原来会…… 嘤。 禹周和上前接过狼崽, 解释说:“这是老板家的狗,最近让我帮忙照顾一下。它喜欢到处乱跑, 经常不在家。” 老大点点头,“难怪刚刚没看到。” 老三是个绒毛控, 见到这只“小阿拉斯加”双眼放光, 也不吃烤串了, 擦了擦手就去撸毛。 狼崽到禹周和怀里, 一下子安了心,趴在他手臂上,没再使劲叫唤。此时被另外一只手摸了摸后背,也只是哼唧两下,没有拒绝。 老三舒服地叹了口气,娃娃脸上满是不解,“明明绒毛才是王道,也不知道小娜为什么喜欢养蜥蜴,那种光秃秃丑唧唧的动物真不是我的菜。 小娜就是老三新交的女朋友,手术刀使得出神入化的医学院姑娘,在家里养了一只豹纹守宫和一只高冠变色龙,时不时摸一摸抱一抱。 老三看向禹周和,“你是不是也这样觉得?” 光秃秃丑唧唧的崽子,这里就养了好几只。也许第一眼看丑得惊天动地,看习惯就变丑萌了。 而且仔细想想,大眼睛小耳朵尖下巴,都是网红五官的组合呢。 这么想着,禹周和摇了摇头,“各有各的特点,只要乖,就都喜欢。” 对,乖崽人人都爱,不听话的崽谁爱管谁管。 反正他是不要管了。 禹周和深深叹口气,对老大几人说:“东边那条路上有茅梅,你们可以去摘一点。” 老大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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