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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明帝,但大明已经没了 第171节 (第2/7页)
独立于官府之外的审判权,可以限制宗族成员的人身自由。 而资本经济最需要的,就是可以流动的劳动人口和资金。 关于这一点,朱由榔之前也采取了不少办法,比如废除了人口流动所需的“路引”,跨府县的流动无需官府和乡绅的作保。 但明朝严苛的户籍制度,依然是一条拦路虎。 而且户籍制度不是一个孤立的敌人,它背后还有种种封建关系。 奴籍、贱籍的压迫,士民户籍间的巨大鸿沟,都奠定着整个阶级社会的基础,牵一发而动全身。 这也是朱由榔支持政企分离,和鼓励民间工商业,而不会将所有东西交给所谓“朝廷命官”们打理。 所谓“国家”,不是什么独立存在的势力,而是一整个统治集团,在这个年代,就是地主士绅们。 在这种情况下,去搞什么完全“国有化”,实际上是官僚化、士绅化,看似是把国家经济命脉掌控在自己手里,其实是推给了封建士绅。 这也是历史上清末洋务运动,所谓“官督商办”的症结所在,只是在明面上办了些所谓近代企业,但事实上,这些东西的命脉还是掌握在封建官僚手中,最后反而变成了军阀混战的工具。 这和工人阶级专政后的生产资料国有化,完全是两码事。 工人阶级的国有化,本质上是集体化,无产者作为统治者,才有收益的可能。 国有,首先得看国家是属于谁的。 如此种种,都催促这朱由榔改革现有的律法制度迫切性,但朱由榔知道,一旦迈出这一步,那就不只是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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