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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五章 庆历新政 (第3/10页)
3年)十月,朝廷任命张温之为河北都转运按察使、王素为淮南都转运按察使、沈邀为京东转运按察使、施昌言为河东都转运按察使。这样,十条中的第四条(择长官)首先见之于行动。 在选择诸路转运按察使时,范仲淹翻阅班簿,发现不称职的一笔勾去,毫不留情。 富弼不无担忧地说: “一笔勾下去,就会有一家人痛哭啊。” 范仲淹则回答说: “一家哭总好过一个地区的百姓哭。” 十月二十八日,仁宗下诏,施行磨勘新法。新法实行后,明黜陟也就见之于行动。 十一月十九日,朝廷对恩荫制度,作出新规定;二十三日,下任子诏,增加恩荫的年龄限制和恩荫范围,但对高、中级官僚的子孙及期亲、尊属仍用旧制,没有任何限制。 庆历四年(1044年)三月十三日,颁布贡举新法,加强儒家经典在科举中的比重,并允许州县立学,把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结合起来。 本以为,这庆历新政可以维持下去,然而,庆历四年(1044年)四月,因新政实施后,恩荫减少、磨勘严密,希图侥幸的人深感不便,于是毁谤新政的言论逐渐增多,指责范仲淹等是“朋党”的议论再度兴起。仁宗对朋党之论也开始产生怀疑,范仲淹提出“小人之党、君子之党”的说法予以反击,欧阳修也撰写《朋党论》一文上奏仁宗。 五月,范仲淹与韩琦上疏仁宗“再议兵屯、修京师外城、密定讨伐之谋”等七事,并奏请扩大相权,由辅臣兼管军事、官吏升迁等事宜,改革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增加。 六月,夏竦令人依照石介笔迹,诬蔑富弼欲行伊霍之事,私撰废立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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