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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四十) (第4/8页)
翻的注释。 如《小象传》的注释: “象曰:见恶人,以辟咎也。 象曰: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。 象曰:见舆曳,位不当也。 象曰:无初有终,遇刚也。 象曰:交孚无咎,志行也。 象曰:厥宗噬肤,往有庆也。遇雨之吉,群疑亡也。” 看《小象传》的注释,虽也是说了等于白说,却在注释上不像“汉象数”那样说法。《小象文》只是以爻位上失道、当位、刚柔等上去穿凿附会《周易》文辞。再看“象数派”代表虞翻的注释,相比更是胡诌八扯、怪诞不经。 如虞翻对所谓九二爻辞内容“遇主于巷,无咎”的注释:“二动体《震》。《震》为主,为大涂,《艮》为径路。大道而有径路,故称“巷”。变而得正,故"无咎"”。 虞翻难到连“遇主于巷,无咎”是啥意思都不明白吗?即使“象曰: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”这说法,也简简单单。而虞翻通过卦变说,转弯抹角胡诌八扯出《震》与《艮》卦取象,扯到“巷”字含义,而不去说“遇主于巷”是什么意思。最后通过阴阳爻变而得正位之说,附会到“故无咎”上这种说了等于白说的话。虞翻不是扯犊子吗?“遇主于巷,无咎”其意不是明明白白吗?不就是指“在巷子里遇到主人,没有什么过失”,巷子里遇到主子,因没法躲避,这种情况下不为过错,这是讲尊俾秩序下的道德礼仪问题。 3、附录: (1)附录《周易·睽》历史上的三种不同文本 ①《周易·睽》原创文本格式 ()睽,小事吉。 悔亡,丧马勿逐,自复。见恶人,无咎。遇主于巷,无咎。见舆曳,其牛掣,其人天且劓,无初有终?睽孤,遇元夫,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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