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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五十五) (第4/11页)
。故“其羽可用为仪,吉”。三动失位,《坤》为乱,干四止坤,《象》曰“不可乱”,《彖》曰“进以正邦”,为此爻发也。三已得位,又变受上权也。孔子曰:可与适道,未可与权,宜可怪焉。” 《周易集解》对《渐》汇编只有虞翻一家的注释,看虞翻的注释等于看天书一般。虞翻是“象数派”易学的代表,在对今本《周易》的注释上是重“象数”轻“义理”。对所谓《渐》卦卦爻内容,皆以八卦取象,或变卦之说及爻数位上去穿凿附会。况且虞翻在注释时用八卦《巽》卦的不同取象,出现了四种。如“《巽》为妇;《巽》为高;《巽》为木;《巽》为交。”在卦说上一个八卦的取象达几十种,用八卦里的取象去解释《周易》文辞,用何取象,有什么依据呢?更重要的是八卦取象是《周易》产生后《周易》一书又有了名称后才产生出的卜筮上取象筮法内容,因八卦名称是用的《周易》六十四名称里的八个名称。《周易》里名称,是《周易》每篇文章里的前一字,或前两字,又是文章内容起着提纲挈领的关系,与《周易》文章内容是个不可分割关系。八卦取象本与《周易》不是同时代的产物。伏羲创八卦是汉人的妄说,《周易》所用那套符号,经现考古上发现最早产生于商代晚期,还只是一套符号而已,既不能称卦符号,更没有八卦之说。八卦取象卜筮之用记载于《左传》一书,八卦一词出现于西汉编篡的《系辞传》里。用后出的八卦取象去解释早出的《周易》文辞,岂能正确吗?无疑是个风马牛不相及。况且六十四卦成为卜筮工具后,史巫才将六十四卦符号里按进去了八卦取象,一套六十四卦符号里起码有十四个卦里有所谓八卦里的《乾》卦符号(六十四卦符号里有十二卦符号里有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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