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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四十) (第1/8页)
三十八、《周易集解》对今本《周易·睽》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、诸家易说 (兑下离上)睽:小事吉。 虞翻曰:《大壮》上之三在《系》,盖取《无妄》二之五也。小谓五。阴称小,得中应刚,故“吉”。 郑玄曰:《睽》,乖也。火欲上,泽欲下,犹人同居而志异也,故谓之“睽”。二五相应,君阴臣阳,君而应臣,故“小事吉。” 初九:悔亡,丧马勿逐自复,见恶人,无咎。 (《象》曰:见恶人,以避咎也。) 虞翻曰:无应,四动得位,故“悔亡”。应在于《坎》,《坎》为马。四而失位,之正入《坤》,《坤》为丧。《坎》象不见,故“丧马”。《震》为逐,《艮》为止,故“勿逐”。《坤》为自,二至五,体复象,故“自复”。四动《震》马来,故“勿逐自复”也。《离》为见。恶人谓四,动入《坤》初,四复正。故“见恶人,以避咎矣”。 九二:遇主于巷,无咎。 虞翻曰:二动体《震》。《震》为主,为大涂,《艮》为径路。大道而有径路,故称“巷”。变而得正,故“无咎”。 六三:见舆曳,其牛掣。 虞翻曰:《离》为见。《坎》为车,为曳。故“见舆曳”。四动《坤》为牛,为类。牛角一低一仰,故称“掣”。《离》上而《坎》下,“其牛掣”也。 “其人天且劓,无初有终。” 虞翻曰:其人谓四,恶人也。黥额为天,割鼻为劓。《无妄》、《乾》为天。《震》二之《乾》五,以阴墨其天。《乾》五之《震》二,毁《艮》,割其劓也。《兑》为刑人。故“其人天且劓”。失位,动得正成《乾》,故“无初有终”。《象》曰:“遇刚”,是其义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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